12月1日,我省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在汉启动。省委书记蒋超良作出批示,要求以“宪法宣传周”活动为抓手,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加快法治湖北建设,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中国之治”的法治建设,需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进一步呈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而历史文化悠久丰富的荆楚大地,不仅在中国历史的法治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也在深化法治建设的道路上不断砥砺奋进,不断为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湖北经验和湖北力量。
不忘本来,植根千年文化历史厚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植根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史所积淀的深厚历史文化传统,吸收借鉴了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经过了长期实践检验。”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尚“仁”与尚“法”的传统文化在千百年里塑造了特有的民族历史与性格。在湖北出土的“云梦睡虎地秦简”,记载了秦代各类法律的详实资料,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早、最完整的法典,展现了我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缘法而治”的文化思想传统。而三位青年汉警“守护历史,守护法律初心”的铿锵誓言,更展现了绵延后世千年的法治之魂。我们要深刻研究分析“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历史文化沿革实际,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鲜明特点。
吸收外来,借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建国以来,湖北的大地上走出了一批批研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知名宪法学家。宪法学泰斗何华辉先生,参与写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撰写了《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系统阐述了作为国家根本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问题,对新中国宪法学的创立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今,童之伟、周叶中、秦前红、胡肖华、朱福惠、邹平学、周伟、董嗥等许多当下中国宪法学界颇有影响的人物,仍在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指导下,依据我国国情和实际,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为“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的目标提出具有“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理论学术成果。
着眼未来,凝铸新时代治理经验。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在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破立并举,走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路径,并通过法律及制度体系,将优秀的治理经验转化为可以施之长远的制度。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统一的体现,也是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优化的依据和保障。湖北省在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法治湖北”的建设工作。科学立法,勇于探路、创造经验,保障发展成果,扫清发展障碍。《湖北省消防条例》《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条例》《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每部率先弥补国内立法空白的条例,都体现了先行先试,主动担当,呼应民生关切,丰富治理经验的努力。严格执法。湖北省在2018年综治考评中位居全国第三,连续14年获评全国综治优胜省份,2017年获综治最高奖“长安杯”的数量居全国第一。公正司法。宜昌市司法局信息化工作受到司法部通报表扬,罗田县人民法院“四位一体”诉讼服务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推广。全民守法。2019年上半年,湖北省群众安全感达95.95%。军运会期间,全民让行的专用道让参赛、参会的误点率为0。
新使命凝聚磅礴力量,新时代标注发展方位,作为“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中部地区排头兵,湖北将进一步完善法治湖北建设,推动宪法及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湖北力量,不断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为擘画未来蓝图添上灿烂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