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中国城镇化水平与绿色发展水平的协调关系是亟需厘清的重要内容。在中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迈向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城镇化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选项,城镇化水平更是衡量地方政府绩效和国家治理成效的关键指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通过科学决策部署,全力推进“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五位一体”新型城镇化建设模式,以期最大限度降低资源与环境的代价,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与社会和谐进步。在此期间,我国城镇化建设规模持续扩大,城镇化率也得到了显著提升。在快速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小,极大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中国经济连续多年保持了较高增长速度,创造的经济奇迹举世瞩目。
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及对城镇绿色发展的理论指引
自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工业化进程不断加速,城镇化建设开始进入到快速发展阶段。尤其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过程中,更需要系统推进“绿色城镇化”建设,实现城镇化水平和绿色发展水平的协调统一。在这一问题上,需要以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为指导,通过多种途径尽量避免传统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这是因为绿色发展是新型城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确保城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同步,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作为我国城镇化建设的理论指导,才能让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让城镇化建设更符合人类发展诉求。一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与绿色发展思想演进。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是对人类认识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等诸多问题的生动阐释。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相结合,继而打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人类生存、发展等诸多关键命题研究的理论视野,让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在中国“绿色发展”实践中,显示出了异常强大的理论力量,也“投影”出一个美好的未来发展途径。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正式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航标”,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于人类社会发展思想的理论视野,也被视为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和当代中国现实相结合的创新产物。二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对绿色发展理论和城镇化实践的指导。在以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和绿色发展理念指导中国实践的问题上,推动城镇化进程的“绿色化”、提升城镇“绿色水平”,既关乎中国人民的福祉也关乎人的全面发展。为了让城镇化“路径”永久“畅通”,需要在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指导下,按照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自然界的任何变化都有规律可循,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城镇化与绿色发展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城镇化建设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利用并改造自然实现经济社会的繁荣和进步;另一方面,任何城镇化行为都要遵循自然客观规律,任何违背规律的行为都将受到自然界的惩罚。因此,在建设城镇化的同时,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为基石、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全面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重点解决城镇化进程中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平衡等问题,实现城镇可持续发展。
深刻认识城镇绿色化与绿色城镇化的辩证关系及关键要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理念,为城镇化水平与绿色发展水平之间的协调提供了基本遵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渐认同并开始推崇绿色发展理念,赋予“绿色”以新的内涵。其间,作为城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法论,“绿色化”不仅是城镇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城镇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因此,在追求城镇化水平与绿色发展水平协调的问题上,需要首先厘清“城镇绿色化”与“绿色城镇化”的区别,并以此为基础,寻找新的城镇化建设模式,搭建起“经济、自然、社会”协调一体的交互机制。一是城镇物质文明与城镇生态文明的辩证关系。城镇化绿色发展需要开展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需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理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城镇工业绿色化、低碳化,通过发展绿色产业、低碳现代农业,推进智慧城镇、低碳城镇、特色小镇建设。在城镇化绿色发展进程中,需要始终保持对资源的永续利用、对良好城镇生态环境的维护,通过构建较高层次的生态文明,优化城镇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并在激发城镇发展动力、创新活力、发展潜力中,推动新型城镇向着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方向发展。二是“绿色化”视角下的新型城镇化。将绿色发展理念作为城镇化建设的具体实现途径,不仅能在生产生活方面规范和制约建设内容和建设形式,还能在精神价值取向上引导人们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在增强人们绿色发展意识的同时,提升建设城镇化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指导下,一直致力于加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得到了迅速发展,城镇化水平极大提高。促进城镇化可持续发展,就需要严格遵守城镇化发展规律,按照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指引,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情况和绿色发展的要求出发,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深刻认识协调中国城镇化水平与绿色发展水平的路径建构
当前,我国城镇化建设大力倡导绿色发展思想,希望借助绿色城镇化全面发挥城镇化健康性、生态性、和谐性的作用。尤其在“十四五”时期,更要在推进城镇化建设、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同时,统筹乡镇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让生态环境引导城镇化进程,让城镇化建设推动绿色发展步伐。一是提高城镇绿色发展的公众意识。在绿色发展理念下,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全面建立“以人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模式,通过提高城镇绿色发展的公众意识,协调城镇化水平与绿色发展水平。第一,明确新型城镇化绿色发展的关键是“人的城镇化”,要求各级各类组织积极参与、协调推进。第二,针对绿色城镇化建设寻找着力点,在建设实践中始终坚持“绿色、节约、环保、富民”的目标导向,在不断提升城镇化质量的同时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第三,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城镇化水平与绿色发展水平协调发展的宣传、教育与引导工作,让绿色城镇化理念能够在短时间内深植社会公众的思想意识当中,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第四,借助各类社会组织和群体性活动激励公众参与到城镇化绿色发展中,以切合实际的行动推动其价值取向、思维模式和生活方式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变。二是创新城镇绿色发展的指标体系。作为一种全新的发展模式,将绿色发展理念植入到城镇化建设当中,需要协调城镇化水平与绿色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除了要提高城镇绿色发展的公众意识外,还要创新城镇绿色发展的管理体系。第一,鼓励当地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管理创新,全面推进城镇绿色发展,创新城镇形态与空间结构,彰显和满足社会公众对物质、精神和生态的多重诉求。第二,积极推进当地政府管理模式创新,通过城镇行政事业改革和构建、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引导城镇化建设朝绿色发展的方向转型。第三,建立基于绿色发展的城镇化发展绩效评价指标,形成有助于城镇化绿色转型与绿色发展的评价体系,并以此为参照进行有针对性的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第四,依据绿色城镇化和城镇绿色化理念,将绿色发展思想贯穿到城镇化建设当中。三是优化城镇绿色发展的产业格局。城镇化水平与绿色发展水平相协调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持续优化城镇绿色发展的产业格局,让城镇发展始终保持健康、持续的态势。第一,构建城镇绿色低碳产业、优化原有产业格局,提升城镇绿色发展的生态优势,并引导其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此消减经济增长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天然能源的依赖性,降低城镇化建设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引导新兴产业向低碳化方向转变。第二,强化城镇化发展与产业支撑之间的关系,按照“新发展理念”推进产业绿色化进程,将其视为城镇化绿色发展的重点。第三,通过多种形式引进节能环保、新能源和再生利用等绿色产业,降低传统工业企业的资源消耗与污染排放,提升城镇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绿色发展水平。第四,统筹规划城镇低碳环保产业和科技创新产业,在合理布局的同时对其进行政策引导,以提升绿色产品的供给质量与供给效率。
城镇化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支撑,较高的城镇化水平不但代表着富强、民主、文明,还是构建“和谐社会、美丽中国”的重要推力。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要努力提升城镇化水平,另一方面要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培植城镇发展的“绿色底蕴”。在可预见的将来,需要不断优化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通过科学合理的空间布局,将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完善生态治理体系结合在一起,以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城镇化建设,将绿色发展理念与原则融入城镇化全过程,通过走集约化、智能化、低碳化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破解城镇化发展瓶颈,疏通城镇化发展通道,让绿色发展成为城镇化战略的核心举措,实现城镇化与绿色发展的协调统一。
(庞筑丹,成都理工大学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副教授;谷照亮,成都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